苏州安置房买卖政策
法律分析:1。安置房五年内不能买卖。这是法律规定的,未满五年的安置房买卖是违法的。所以如果不满五年,就不能买卖了。2.由于不同城市的安置房政策不同,要因地制宜。对于安置房来说,这种商业交易是国家不允许的,换句话说,是违法的。所以本案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至于公证,那是不可能的。当房子还是卖家所有的时候,如果人家反悔,会多退你钱,或者给你点利息。如果有纠纷,那就麻烦了。3.对于未居住满五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得按市场价出售。因此,确实需要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应当以不高于购买时单价的价格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经有关部门购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房地产登记以房地产单位为基本单位。房地产单位有一个唯一的代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房地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房地产的位置、界址、空间界线、面积、用途及其他自然条件;
(二)房地产权利的主体、种类、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动及其他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和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挪作他用;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公开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