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每个人都要服兵役吗?

美国不是义务兵役制。

美国兵役制度是指美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战时征兵制和平时征兵制两种兵役制度。1940至1972实行选择性征兵制度。

1973年取消征兵制,改为征兵制。

招募对象以17-21的青年男女为主,由全国各军兵种设立的招募站每月招募一次。通过招募的人将与军方签约。期满后,需要留用的可以续约。

美国兵役制度是指美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战时征兵制和平时征兵制两种兵役制度。1940至1972实行选择性征兵制度。也就是说,美国所有男性,除现役军人、驻美外交官和外国人外,必须在18生日后五天内到当地征兵委员会登记,填写“分类调整表”。然后分类编号,抽签选出符合服务条件的人员。

1973年取消征兵制,改为征兵制。招募对象以17-21的青年男女为主,由全国各军兵种设立的招募站每月招募一次。通过招募的人将与军方签约。期满后,需要留用的可以续约。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服役地点、军队(士兵)和具体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美国兵役法,凡年满17-35岁并通过智力和身体测试的美国公民,均可自愿申请加入美军。志愿服务的时间长短取决于申请人与美军签订的合同。首次服务的最低年限为4年。(服现役的年限由个人自愿选择并签字,一般为2至6年。如果选择2年,就退役。核电、电子等技术密集型服务的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第一次服役期满后,可以继续与部队签订合同,继续在部队服役。连续服务期为2-30年。如果新兵不想继续服役,他们可以退役或转到预备役或改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