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兵役怎么样?

美国兵役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实行和平时期单一募兵制。战时征兵混合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首先实行混合募兵制,后改为单一募兵制(又称志愿兵役制)。目前美国仍实行募兵制。凡年满17岁至35岁并通过智力测验和体格检查的男女均可自愿参军。志愿服现役的年限取决于我和军队签订的合同。首次入伍士兵最低服役年限为4年,核电、电子等复杂技术专业士兵服役年限为6年。与军队签订第一份入伍合同的士兵称为“一期兵”。第一期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签订合同,延长服务年限2至20年以上,最长30年。凡是重新签订服役合同的,统称为“职业军人”。大多数美国士兵都是“职业军人”。“一等兵”期满后不想继续服现役的,可以退役或者转服预备役。“职业军人”的最高服役年限,士官20年,上士23年,三级军士长26年,二级军士长28年,一级军士长30年。超过年限不能晋升的,退休。军士长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