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彩票诈骗案

在当前全民理财的时代,投资风险日益凸显,人们关注的是收益、风险甚至被骗。近年来,各种“原始股”骗局披上新外衣迷惑投资者。最近有三种类型的“原始股”骗局。

第一类,以公司在四板、Q板、E板“上市”的名义,通过当地报纸等媒体公开宣传发行原始股。第二类,以股权众筹为名,通过第三方网站平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公开宣传发行“原始股”或公开转让股权。第三类是以销售“原始股”为名实施传销,通过熟人互相推荐购买虚构的境外上市公司“原始股”,形成金字塔形状的传销网络。

提醒,识别上述骗局,请牢记一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也不得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电话、推介会、说明会等方式公开宣传和发行股票。如果投资者轻信这种非法的“原始股”,其权益将不受法律保护。

除了“原始股”骗局,近年来还出现了打着“私募基金”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

私募基金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五种。第一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和募捐。国家规定私募基金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第二类是以虚构投资项目或明显没有投资价值的项目为由进行集资,或以借新债还旧债为目的,骗取投资者资金。第三类是向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资金实力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第四类是向投资者承诺保底收益。第五类,投资者人数超标。根据国家规定,股份公司设立私募基金项目的,投资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存在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采取合伙形式的,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人数限制的,都可能构成非法集资。

最近经常有投资者向论坛君反映,自己可能被骗买了某新三板公司的所谓“原始股”,不仅面临亏损,而且无法卖出。

今天论坛君就为大家普及一下原始股的相关知识,提醒大家谨防骗局。

什么是原始股?

先来看一个案例:2065438+2007年6月,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静安法院宣判。以洪某军、邓某华为首的12人因涉嫌非法买卖新三板股票获刑。

据检方指控,洪某军、邓某华实际控制的点石公司、郑弘公司先后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相关企业原股东处受让小金机械、晶鑫股份、麦地制冷、御景机器等股份。

通过其控制的新三板股票账户,直接转让或者指使下属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个人销售人员向不特定公众公开销售上述股票。

被告利用微信等通讯工具结识多名投资者,向受骗的投资者推荐、分析新三板股票,夸大宣传并预测新三板股票可以转到a股市场,鼓励多名投资者买入,再以互报的交易方式高价转让上述新三板股票。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前发行的,上市一段时间后可以出售的股票。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创始团队、高管层等人会拥有公司原始股。还有人想拥有原始股,可以通过认购公司增发股票获得。

但这种发行一般是私人的,通常只面对少数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如合伙人、供应商等。目前很多通过电话、门店销售人员、网络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原始股,实际上是违反《证券法》的。

在新三板,一些从事原始股代理的人,往往会热情地帮投资者开好账户,甚至把股票交易到投资者的账户上。他们选择的股票转让对象通常不是对新三板比较了解的合格投资者,很多都是从未接触过新三板市场的人。

论坛君最近接触的很多投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不仅不懂新三板,连最基本的炒股知识都不清楚。中介直接帮他们买了相应公司的股票。股价方面,投资前目标公司股价可能大幅上涨,入股后大幅下跌,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

目前很多原股转中介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寻找目标客户。通常它会潜伏在新三板的各个交流群,不断推荐一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我还会经常私下向群里的一些成员介绍股票,宣传股票的巨大升值空间,直到交易完成。

原始股骗局有一个完整的利益链:如果原始股的面值是1元,推广时的价格可能是四五元,其中三四元是差价,中介公司可以拿到一两元,业务员分0.5元,原始股转让方也获得相应的利益,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从中获得利益,只有投资者血本无归。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法》还规定,股东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其股份。《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规定,参与者应当承担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而遭受的损失。

从这个角度来看,原始股的非法转让和交易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参与此类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对于投资者来说,参与原始股转让的风险还不止这些。大多数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可以买到的原始股根本无法上市。如果不能上市,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退出风险。

同时,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靠性不够,投资者认购自己不熟悉的公司股票,必然增加投资风险。

在很多原始股转让骗局中,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投资款后,投资者无法监控资金的用途和收益信息。公司获得投资后长期没有相关的上市信息,导致投资人永远看不到公司实际的上市过程和结果。

另外,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发起人基本都是没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投资咨询公司或者产权经纪公司,这个分公司超出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出售股权,是违法的。

自然人参与原始股交易,没有办法判断企业的真实价值,导致股票的交易价格存在水分。所以不建议自然人直接和新三板股东买卖原始股。想要参与投资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新三板基金间接参与新三板私募投资。

如何辨别一个骗局?

以“零风险高收益”为噱头的原始股转让骗局,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实施诈骗。原始股份转让欺诈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尽量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机构。所有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证券投资产品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投资者应避免“无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

第二,搞清楚承销商是否有授权发行原始股的资格。一般国家授权的机构承销的原始股,都是经过仔细考察才卖出的,上市的概率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第三,关注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凡是不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比较隐蔽,不为市场所熟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营业证明。他们的电话、信件、现场服务等。应谨慎对待。

第四,投资者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和考察一个企业的经营效率,可以看企业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利润总额。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发展前景,其持有的原始股就不值钱,投资也不具备获取回报的基础。袁

正规企业在融资时,肯定会对原公司进行评估和审计,同时会向新股东发出决议,允许其参股。一旦新股东决定购买股份,新股东的名字必须出现在公司章程中,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任何原始股投资,都需要有公司股东大会签署通过的决议。如果你想看公司章程原件,在工商局查到你已经成为股东的信息,只要有一个条件不能满足,就有被欺骗的可能,投资人的身份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认可,投资人的身份也可能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最后,投资者需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有风险,买股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