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结算股利时不能累计支付的优先股称为

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是指股息当年结算,不能累积支付的优先股。在某一年,如果公司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足额支付优先股的股息,那么即使在随后的几年中有盈余,也不能要求公司给予重新发行的优先股。这种优先股的股息每期单独结算,股东自己承担股息违约风险。由于与累积优先股相比优势较小,股息通常高于累积优先股股息。订阅和发行量都很小。

1.一种优先股。累积优先股的对称性。如果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利润不足以分配所需的股利,优先股的积累可以要求公司在未来经营好转时进行弥补,然后公司可以将剩余的利润分配给普通股,而优先股的不积累则无权弥补所欠的股利。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更好。

2.非累积优先股是指仅按照当年利润分配股利,而不累积和偿还股利的优先股。也就是说,如果当年利润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公司不会累计欠款,也不会在以后年度补发。

3.非累积优先股的特点是:股利分配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分红结算时,上一年度因利润不足而欠下的分红,即使下一年度利润较高也不会补足。这样,公司就可以按照当年盈利能力的顺序分配当年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而不管以前年度的优先股利是否足额发放。对于公司来说,由于不承担以前年度未支付股利的赔偿责任,也没有累计支付利息的义务,因此不会增加支付利息和股利的负担。对于股东来说,非累积优先股的分红收益会受到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失去稳定性。当公司盈利时,他们只能以固定的分红率获得分红,而当公司盈利时,他们却无法获得补偿。因此,与累积优先股相比,持有非累积优先股风险更大,收益更低。因此,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股份,很多公司在发行非累积优先股时,往往会附加其他优惠条件。常见的是允许其与普通股一起参与或部分参与当期剩余利润的分配;或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或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