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公租房申请入口
等待公租房申请入口
登录龙华政务在线官网,在首页选择政务服务,在重点服务栏选择住房服务,系统会跳转到住房服务专题页面,点击经适房(公租房)轮候申请即可申请。
点击进入申请入口。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视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组成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应当与申请人列为* * *关系;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与申请人相同(至少父母一方有深户),但在租赁期内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二)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不受户籍和持有本市居住证时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读全日制学校而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缴费满3年以上的申请人。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申请人、* *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并被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者被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限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 *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住房补贴,申请受理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未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分居的;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在本市租住过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
(六)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已是住房候选人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租赁补贴期间,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返还相应补贴,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