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远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1.运动员试跳顺序由抽签决定。

2.运动员有八个以上,每个人可以试跳三次。前八名可以再试三次。如果第八名得分相等,所有得分相等的运动员可以再试三次。当只有八名或更少的运动员时,每人可以试跳六次。

注意:这里的“得分相等”是指跳相同的距离,所以规则146 (3)在这里不适用。

3.比赛开始后,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车道进行练习。

4.运动员在跳板后面起跳应该是有效的。

5.测试跳跃的成绩应该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地面的最近点到跳跃者或跳跃者的延长线成直角测量。

6.每个运动员都要把自己最好的跳测成绩,包括第一名的跳测成绩,作为自己最后的决胜成绩。

7.助跑长度不小于40m,最小宽度为1.22m,最大宽度为1.25m,用5cm宽的白线标出。条件允许,最短长度45米。

8.引道左右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运行方向整体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0。

9.标记:为了帮助运动员助跑和起跳,可以在助跑道旁放置标记(经组委会批准或提供)。然而,当没有提供这种标记时,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带,但不能使用粉笔或类似物质以及任何其他不可擦除的物质。

10.跳板是起飞的标志,要埋在地下,与进近道路和着陆区的地面齐平。靠近降落区的板边叫跳投。跳高运动员旁边应该放一块用橡皮泥或其他合适材料制成的板,这样运动员的脚被犯规时就可以留下脚印。

如果不能设置占卜装置,就用以下方法沿这条线靠近跳线正面铺上软土或沙土,宽度为10 cm,与水平面成30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