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会如何购买商品房?
五类人属于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只能购买。
根据《办法》的内容,所谓高层次人才包括五类。第一类是《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是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是新R&D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是相当于A、B、C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第五类是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根据规定,A、B、C人才按各自类别可获得6000元至300万元不等的住房补贴,免费租住1.2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人才公寓,购买1.2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 * *产权房,按现有标准的2倍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放宽至现有标准的4%。如果是以上五类高层次人才,还必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方可申请购房。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此前,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房。无房且在本市购买首套房的,不受户籍限制。细则中,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必须是本人,且只能购买一套。所购房屋来源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应符合实名制要求,购房人在认购后不得变更姓名。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需要解除合同的,返还的房屋将优先让其他高层次人才购买。
人才办负责审核发证,人才室不参与公证摇号。
《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的程序。根据五类人才,评审条件不同:
各类人才和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提出申请,其中:一、四类A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B、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审核;第二类人才由单位所在区(园区)审核,报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第三类人才由市科委审核;第五类人才由市人才住房办公室审核。
高层次人才不需要自己开购房证明。人才住房安置分五步走:一是人才住房办根据审核结果向市国土局出具有效期为一个月的工作联系单;然后人才办去市国土局开具购房证明,办理手续;人才办再汇总房源和人才,确认安置方案;最后,买商品房的人抽签选房。
人才房来源由各方筹集,市房产局会同相关区政府,将优化部分房源供应高层次人才。每个项目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上市销售量的10%,超过500套销售量的比例不超过6%。这部分房源不得纳入公证摇号销售范围。
另据了解,此次主要要求江南六区、江宁、浦口执行《办法》,六合、溧水、高淳属于可以按照《办法》执行的范畴。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刘娟
版权声明:图片来自网络,图片与此无关。如果涉及版权问题,请带着所有权证明联系本网站。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