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港大法院第6座是公屋单位吗?
维港新城是一个住宅项目,位于香港九龙大角咀福利街8号。房地产开发商是恒基兆业和香港小轮。
海港政府大楼曾是油麻地小轮大角咀船厂、员工宿舍及油麻地工业大厦的旧址。随着西九龙填海工程的进行,船厂已迁往青衣岛,而油麻地工业大厦亦于2000年拆卸。此外,员工必须搬出宿舍腾出空间,原址与政府一起修改,建造了一座占地200万平方英尺的海港住宅,并于2003年5月入住。该物业由10栋住宅楼和一个4层中型商场组成。住宅楼高45层,每层8组,提供3520个单位,主要为两居室至四居室,面积478平方英尺至880平方英尺。有些单位有主卧套房和环保露台。
海港豪庭原址并非私人住宅用地。为了获得政府对海港豪庭开发计划的批准,以恒基兆业为首的开发商主动提出在开发计划中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因此,政府在批准海港城的发展计划时,要求发展商“在地段内兴建及管理不少于9800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用地,并向公众开放土地”。物业建成后,其露台花园(会所和游泳池除外)应对外开放,但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没有这样做,直到2008年初被媒体曝光,地政总署跟进,规定露台花园开放时间为早7点至晚10点。涉及其他物业的类似事件陆续被曝光。
发展商在2002年5月印制的售楼书,已列明“官方地契摘要”的(e)项及彩色公众平台位置图。虽然售楼书已经提醒购房者,如果不了解《正式租赁纪要》的规定,应在签约前询问经办律师,但仍有港湾豪庭的小业主不满,称在购买其物业时被开发商的销售广告误导,以为平台花园仅供居民使用,因此开发商回应称,售楼书已写明平台花园为公共场所。
拥有海港别墅的小业主努力将平台花园再次“私有化”,不向公众开放。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据报道,香港政府地政总署正在研究豁免海港政府大楼契约中规定公共空间向公众开放的条款。如果建成,公众将失去使用露台花园的权利。2011年6月,海港大庭业主立案法团宣布正式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发展商恒基已派出专业顾问协助申请。这件事仍在辩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