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是什么意思?

鹤岗公租房的管理方式是怎样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

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行监管和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鹤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等规定,

鹤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鹤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鹤岗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公租房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可由政府投资,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