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竞价时间里,一只股票以10元的价格成交。为了止损,挂了个9.5的卖单,不想10成交。发生了什么事?
在连续竞价时间内,一只股票的成交价为10元。为了止损,我贴了个9.5的卖单,不想10成交。这就是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高买申报优先于低买申报,低卖申报优先于高卖申报;同价申报,先申报者优先。
股票交易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入申报,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同价申报,先申报者优先。除上述优先原则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竞价时,优先采用市场交易限制交易。
2.收盘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该原则是指:口头唱标,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计算机终端申报出价时,按计算机主机受理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棋盘上竞价的时候,按照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股票交易原则时,中介经纪人会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口头竞价时,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的价格相同,即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请竞价时,除前款规定外,买方(卖方)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卖方(买方)申报价格的,应当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格;买卖双方只申报市场价而不申报无限价的,采用当日最新成交价格或表明当时价格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