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积分入学怎么算
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须知如下
1.适用对象:非中山市户籍,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累计30分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
(一)已取得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中山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提出申请时最近一个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分公司驻中山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2.申请地点: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所在镇街)或本人或配偶产权房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三。受理时间:当年4月15开始受理积分入学(疫情期间,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20日,以减少人员聚集)。四。其他解释
(一)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由各镇街根据其积分进行排名,在公布的指标内排名,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总分相同且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按照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生活状况依次对农民工进行评分排名。如排名仍为并列,则按申请时间确定积分排名。
(2)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申请人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所获积分清零。流动人员不得再次申请积分入学管理。情节严重的,将纳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3)申请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且未在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就读。
(4)计分方法:录取总成绩=基础分+加分。
(5)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在4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予计分(疫情期间,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20日,以减少人员聚集)。
(6)最近五年指2065438+2007年65438+10月1日至受理截止日。五、积分入学专栏: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基础教育→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