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上幼儿园有什么要求?
1.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父母陪同下,携带户口簿和预防接种卡,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内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或者到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
2.凡持有上海市人事局核发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周岁及以上)并持有招生地区有效居留证件的适龄儿童,应由家长陪同,携带上海市居住证、房屋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已到期一年以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到辖区内幼儿园报名,或到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报名。根据幼儿园班级情况进行统筹协调。
3.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父母陪同下,携带公安部门核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一年以上合法租房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综合保险缴纳证明到居住地附近的托儿所、幼儿园办理。根据幼儿园班级情况进行统筹协调。
4.华侨子女:凭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在沪华侨子女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房屋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已到期一年以上)、婴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在辖区内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或在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
5.港澳人士子女:凭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件、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已到期一年以上)、子女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到辖区内幼儿园就读,或到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就读。
6.台湾省公民子女:凭同胞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住房证明(一年以上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婴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在辖区内幼儿园报名,或在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报名。
7.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可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房屋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已到期一年以上)、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辖区内幼儿园申请注册,也可在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申请注册。
8.持有外国护照但没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房屋证明(一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可在本区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和开设海外班的幼儿园报名。
法律依据:《幼儿园工作条例》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儿童为3至6岁(或7岁)。幼儿园一般是三年制,也可以办一年制或者两年制的幼儿园。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开发孩子的智力,培养孩子正确使用感官和使用语言交流的基本能力,增强孩子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孩子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孩子初步的实践能力。萌发孩子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的情感,培养孩子诚实、自信、好学、友善、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等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孩子最初的兴趣和感受、表达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