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不同意发生性关系可以起诉吗?
夫妻之间,如果强制是违法的,一方是不愿意的。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则视为强奸,夫妻双方强行发生性关系是有罪的。任何违背妇女意愿的强迫性交行为,无论是婚内还是婚外,都构成强奸。
拒绝性行为是一方个人意志的体现。一方作为独立的个体,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另一方的强迫性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
如果一方想结束这种无性关系,可以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法律不承认婚内强奸。对于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夫妻发生关系是合法的,合理的,合情合理的。
一方不想发生关系怎么办?要看是什么原因(比如有心理原因还是生理原因)。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一方不想和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可能是婚姻基础不牢固,另一方可以继续同居或者提出离婚。夫妻结婚后,双方都有履行夫妻生活的义务,性生活需要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如果对方没有性功能缺陷或阳痿等性病,不愿意发生性关系,说明夫妻感情存在分歧,需要夫妻之间耐心沟通解决。而女方不同意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不同意发生性关系是违法的。我建议自愿发生关系,这样比较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强奸妇女、强奸幼女;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幼女的;
(四)轮奸二人以上的;
(五)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