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时犯人拒不认罪,还能执行吗?

是的,因为这不是你能决定的。你签不签不会影响结果。这只是一个让你签字的通知。你真的把签约当成生死抉择的关键点吗?就算不签,也会被拖到刑场枪毙。不签,就逃不出这个结局。签字只是一个书面的过程。

要知道不签可以按手印。你拒绝签字,但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按手印。这太容易做到了。基本上可以说是你想通过拒签来避免上刑场。这是你想多了,变成了梦。最高法院审查同意执行,说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一样。事实上,有几个死囚愿意这样做。最后也不全是因为拒签而被杀。我们还没说是哪一个。

从这方面可以看出,你不签也没用,不管你签不签。最高法院审查完毕后,必须在七日内执行。这是必然的结果。除非这个时候你有一个对整个社会有影响的发明专利,否则你可能会因为这个巨大的立功而获得生存的机会。否则上面的判断基本就是你的结局了。

更重要的是,执行通知书不是在刑场上签的,而是最高法院的收条下来后,法院的人会提前几天去看守所核实犯人的身份。这时候他们会拿出死刑执行证明,也就是这时候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他们不签字,他们会按他们的指纹。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个判决,他们不会说让你去刑场完成这件事。

因为在去刑场的五六个小时之前,死刑犯就已经被带上来了,被捆起来了,用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捆起来了。囚犯们除了脚和翻筋斗不能动。这个时候你不会碰任何东西,除非你在去刑场的路上还没到刑场,有机会在车里抽烟。其他的都不用想了。不可能的。

自古以来就有签保证书的说法,直到现在也是如此。这个各方面都一样。即使死刑犯被判刑,他也必须签署一份保证书,作为档案保存。拒绝签字谁想死,那估计就没人签字了,那死刑怎么执行?所以是不可能的。如此多的死刑犯逃脱了,因为他们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