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必须有评估资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拆迁当事人应当投票或者抽签。

所以任何评估机构都是不行的,必须要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必须要有房产管理部门的认可。

这种做法肯定是合法的。需要评估的主要原因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因为拆迁人一般会拿出一个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一般会先按照方案跟你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会按照法律程序做出评估。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他们会申请立案裁决,然后对评估报告进行鉴定,强制拆迁听证,然后进行强制拆迁。

所以建议尽快协商,尽量配合评估师。你可以告诉他们一些肉眼无法分辨的隐蔽项目,让他们尽可能的对你的房子高看一眼,有利于保护你的权益。

上述文件我就不多说了,但我提请注意,关于鉴定机构是如何产生的,你可以去咨询他们。如果不合法,后期如果不满意鉴定结论,也可以作为推翻鉴定结论的依据。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六)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

(7)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评估质量管理、评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8)申报机构在申请资质等级核准之日前3年内完成的1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期的,有效期延长3年。

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与房地产估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原资质许可机关同意,不予复审,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组织形式、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继承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只能由分立后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继承,但应当符合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继承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一方,由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当事人应当按照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十年以上建筑行业从业经历,并具有专业范围内的高级技术职称。

2.要求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0万元,质量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

法律依据: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安全的工程实体质量;

(三)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检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四)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质量;

(五)监督项目竣工验收;

(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的工程质量;

(八)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