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出所抓了,让我签字。派出所让我马上签字,没有给我看认真签过字的纸条,然后我就被罚款了,没有拘留。我觉得有点。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确认无误后,在被讯问人的讯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同时,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由被询问人核对;应该为那些不识字的人朗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错误,被询问人可以补充或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己书写。

询问未满65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盖章。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