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2021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1,广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202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 *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件);

3、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的;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

(三)参与本单位内部集资建设;

(4)落实华侨住房政策的专用房;

(五)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 * *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买卖过房产。

二、广州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信息

1.主办单位: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处。

2.办理事项: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

3.客户:广州市区户口。

4.收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18287元。

5.居住条件: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0平米。

6.其他要求:未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处理条件

经过“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已取得《准购证》且《准购证》有效期在2013(含当日)后不注销的轮候家庭。

搬运材料

1,《广州市富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准购证。

处理过程

(1)购房意向登记(165438+10月11-165438+10月25日)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适房销售通过微信小程序登记购房意向,意向登记期间样板房不开放公众参观。

属于销售对象的轮候家庭,可通过微信“穗景经济适用房”小程序阅读销售文书、房源介绍、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富余经济适用房购买意向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轮候家庭填写登记表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穗景经适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记(意向登记需上传填写完毕的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准购证明)。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提交成功后不能撤销。意向登记完成后,可通过微信“穗景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

购买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65438+10月1日上午9: 00至下午5: 00。

(2)发布意向报名名单(165438+10月30日-65438+2月7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10月30日-65438+2月2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微信“穗景保障性住房”小程序公布意向购房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申请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于10月30日至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165438+提出书面投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窗口),市住房保障办将于65438+2月4日前完成投诉核实。

(3)分级顺序(65438+2月8日)

市住房保障办举行评分仪式,参加意向登记的家庭根据轮候得分确定选房顺序。分数相同的家庭通过分级排序系统当场确定顺序。当天,市住房保障办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代表,对系统的排名进行见证和监督。

(4)公布分数排名结果(65438+2月9日)

市住房保障办对分数进行排名后,于2月9日65438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史静房”小程序上公布排名结果,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

(五)发布《关于参加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的通知》(65438+2月14-16)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14至16向分级序号为1-1300(约为房源供应量的1.8倍)的家庭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通知书》和《广州市家庭经济情况通知书》。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购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

(6)购房资格审核、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异议审核、举报核实(2020年2月65438+至2026年3月04日1)

排序号为1-1300的申购家庭,须于2020年2月24日前将《申报表》及家庭收入、资产等材料提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参加购房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标准见附件2。申请家庭须申报准购证所列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收入(2019)及流动资产。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补充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2020年12至14,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受理投诉举报。对排位号为1-1300的申购家庭的申购资格进行审核,同时核查投诉举报情况。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汇总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完成对购买家庭住房的核查。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分类,向购房家庭出具资格复审结果通知书和资格复审结果通知书,协调区、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将通知书和通知书送达购房家庭。

申请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资格复核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复核结果异议申诉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室),市住房保障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复核。

(七)公布资格复审结果和选房顺序(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审完成时间确定,预计为2021年3月下旬)。

资格复审和异议复审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排序结果和资格复审、异议复审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微信“穗景保障性住房”小程序上公布资格复审结果和选房顺序,公布时间根据资格复审完成时间确定。

(八)印发《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书》(选房顺序公布后6日内)

选房顺序公布后,销售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邮寄(EMS)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书(以下简称选房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名单。选房顺序号超过房源数的购房家庭为选房预备家庭。选房顺序号为1 ~ 705的购房家庭放弃购房的,选房预留家庭可以按顺序置换房屋认购。凡取得《选房通知书》,在有房源可供选择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购房。

(9)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审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为2021年4月初)。

考虑到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这批保障房房源主要通过VR观看,只有天禄花园和珠江嘉园的样板房开放现场参观。排号为1-1300的认购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另行通知)通过微信“穗景经济适用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日期和时间)。

每个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物业点1次,每次不超过3人。未预约购房的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

网上预约现场看房环节,视当时疫情控制情况而定。若受疫情控制影响,取消现场看房环节。

(10)房屋选择

取得选房通知书的购房家庭,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售楼中心(地点待定)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须现场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房通知书原件、准购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选房的时候按照选房顺序叫号。现场工作人员每次叫号三次,申请家庭必须在5分钟内确定房间号。逾期不能确定房号的,视为放弃认购本次选房的权利。选房结束后,申请家庭应于当日签署《保障性住房选房确认单》(以下简称《选房确认单》),并按照以下选房流程图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不能亲自到选房现场办理选房手续的,其提出申请的* * *家庭成员可凭申请人身份证和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选房当天未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的,视为无效选房。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到达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利。

否。房屋所在小区的销售模式和建设模式。房屋基准价格(元/平方米)超过70平方米。市场评估价格(元/平方米)和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的数量。月)集。

小计一室一厅两室一厅三室一厅。

1黄浦区天禄花园出售政府自建项目7018.36 1.84 500 500

2南粤花园白云区现出售政府自建项目5216.89 25994 1.6 1477

桂龙花园3号现在出售。政府自建项目4538.38-1.55853

4泽德花园现售政府建项目3740.46+0.1.522。

5会泽宣亚建设社会力量现金销售4409 1.36 1 1

6何方花园荔湾区现出售政府自建项目4277.57-1.365 1

7安厦花园天河区现出售政府自建项目4256.6 1.45 3 2 1

8广州氮园现已发售。政府建设项目+05 997 6438+0.45963

9玉龙居现销售自建政府项目2431 26158 1 1。

10恒源花园黄浦区现售政府自建项目4122.89 1.55 1688

11妙和园现卖政府建项目4401.46 16591 1 1 1 1。

12瑞东花园现出售政府建设项目4708.95 23449 1.58 121 11147。

13珠江嘉园天河区社会力量建设5522.96-1.55 15 15

14何穗白云区社会力量建设嘉园+07.17(一期)20810 1.67 1.5 1

5855.22(二期)

共计705 9 669 27

据赶集网援引广州市白云区、黄埔区相关房管局的通知,自2014年2月8日起,已有经适房或限价房登记在买受人名下,且产权未满五年的,未经市国土房管局申请该局回购或安排有资格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者,不得购买新房。

另据了解,买受人名下的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已满五年的,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将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转为商品房。但这一规定在广州天河区变得更加严格,要求购房者在限购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将房屋转为商品房后,方可购买新房。

对于新规的制定,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在广州已明确不再批准建设保障房的情况下,新规将充分发挥保障房或限价房的作用,保障更多夹心层的利益。

据广州市政府早前透露,广州今年将安排50多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301万套。

其中,广州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11682套,其中公租房6000套,拆迁安置房5000套,华侨农场危旧房682套。这个任务由市* * *,市本级负责5800套,主要用于商品房建设;各区(县级市)负责5882套,建设量首次超过市级。

同时,广州市已基本建成18982套(户)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包括公租房11141套,保障性住房2916套,拆迁安置房4243套,华侨农场682户。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25日,广州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3787套。今年前10个月,广州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9330套,新开工和基本竣工保障房数量均超过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