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小区业主公约
第1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证本物业的合法合理使用、维护和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2条《公约》的效力
本公约规定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业主的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 _ _ _ _ _ _ _ _;
地点:_ _ _ _ _ _ _ _ _;
总建筑面积:_ _ _ _ _ _ _ _ _;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政府批准的:_ _ _ _ _ _ _ _;
土地用途:_ _ _ _ _ _ _ _。
第四条管理模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讨论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和使用等事项,应当依法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
第五条* * *拥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下列* * *部位和* * *设施的所有权:
1.单幢建筑全体业主共用的部位,包括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室外墙面、屋顶、_ _ _ _ _ _ _ _ _等。
2.单一建筑物内全体业主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采暖制冷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和防雷设施;
3.物业管理区域* * *内全体业主共有* * *部位和* * *设施设备,包括围栏、水池、照明设施、装有* * *设施设备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条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相邻业主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公平、合理,不损害公众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交通、通风、照明、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业主应当及时修复房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业主发现房屋内属于公共维修责任的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财产的使用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有关规定。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 * *部位和* * *设施设备;利用* *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详情如下:
(1)空调插件设备应安装在指定位置;
(2)不要在阳台外或窗外悬挂或晾晒物品;
(3)不得擅自张贴或安装任何可透过外观看到的标志、广告牌或标语。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的书面同意,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 *用部位,* *用设施设备依法处理。
按照以下条款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旧件和* *旧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和收益分配:
1.物业使用* * *部位和* * *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业主依法享有使用建筑物的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收益部分属于建筑物全体业主,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 * *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
第十条装饰
1.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自用部位时,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当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从事装修,遵守装修注意事项,不得从事禁止性装修。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 * *部位和公共* * *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装修施工时间为_ _ _ _ _ _ _ _ _ _,其他时间不允许施工。
5.房屋装修影响物业、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 *设施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并按照要求处理噪声和冷凝水。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电梯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 * *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由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维护公共秩序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不损坏物业区域内的绿地、园林、小品等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丢弃垃圾和杂物。垃圾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 * *上涂鸦和随意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
第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损坏房屋外观,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侵占或损坏物业* * *用部位、* *用设施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 * *用设施设备;
3、违章建筑、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地点倾倒或者丢弃垃圾、杂物;
5.违反规定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悬挂、张贴、涂改、刻画物业* * *及相关场所;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________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动物饲养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当遵守下列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机动车管理
1,居民区机动车时速应小于5公里;
2、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3、机动车应当停放在专用停车位,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道和绿地等地方停放;
4.停车位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在停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
5.夜间停车时,防盗报警器应静音,并迅速消除噪音;
6.本物业区域* * *车位分配方式为以下_ _ _ _ _ _ _。
(1)预留适当数量的客人停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
(2)轮换分布;
(3)抽签分配。
第十六条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不会因物业所有权的变更而丧失。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的缴纳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委托他人按期交纳或者及时交纳。并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和取暖费。
2.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提供其他专项服务的,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3.房屋* * *部分使用的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不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续交。
4.其他条款_ _ _ _ _ _ _ _ _。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工作经费。
1.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不计入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九条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和公众责任险由全体业主按其物业所有权份额享有和履行,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财产转让
1.业主转让、出租自有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新承租人遵守本公约,并在签订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者出租的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移交物业时,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从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公约给其他业主和使用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违反本公约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改正,或者有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定义
1.本公约所称物业专有部分,是指单一业主独立使用的专有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2.本公约所称* * *用部位,是指在使用和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门厅、楼梯间等房屋。,供整栋楼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
3.本公约所称* * *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体建筑内相关设施设备使用的给排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公益性游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和房屋。
第23条公约的通过
本公约经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第一次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24条对《公约》的修正和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关于本公约的决定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改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宜,由业主大会会议予以补充。
第25条公约备案
业主公约的制定和修改应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公约的保存和拥有
本公约业主各持1份,业主委员会留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各持1份。
_ _ _ _ _ _ _[区]/[市]/[县] _ _ _ _ _ _ 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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