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汇博普认购的股份数量

申购数量和次数的确定(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申购的单个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低于500户。

股份,500股以上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认购限额不超过2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自动撤销委托为无效,不予确认。

(2)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每只新股发行,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月2011、15日(T-1)的账户注册资料为准)中“账户持有人姓名”相同且“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首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3)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购程序(1)开户登记参与“惠博普”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当日,即2011 2月16日(T日,周三,含)完成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参与惠博普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于网上申购日2011 2月16日(周三,T,含)前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按其申购金额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购买程序

认购程序与在二级市场购买深交所上市股票相同,即投资者亲自委托时,应填写《认购委托书》的全部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确保资金存入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金额)在购买人开户的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连接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对投资者交付的文件,核对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自动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认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销。

若总有效申购量大于网上发行量,则摇号确定。(1)购买分配号确认

2月7日2011(周四,T+1),各证券公司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银行账户。

2月1117日(周四,T+18)进行账务、验资、编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收到的有效申购资金转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用账户。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收到的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每500股分配一个申购编号,并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不间断分配序号,直至最后一次申购,并将匹配结果传输至所有证券交易网点。任何以虚假资金购买的将被视为无效,不会被编号。

2011 2月18(周五,T+2)向投资者公布匹配结果。申购人应当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确认申购号码。

(2)宣布中奖率

主承销商于2月118日(周五,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中签率。

(3)抽签,宣布中奖结果。

2011、18日(星期五、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抽签确认抽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输至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月2011日(周一、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份的数量

认购人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结算登记(1)2011 2月17日(星期四,T+1)至2月18日(星期五,T+2)(* * * *申购资金冻结相关事宜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2)2011二月18(周五,T+2)。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抽签结果确定认购股数并进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送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月2011、21日(周一、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解冻未中签的申购款,并将未中签的申购款余额返还给证券公司,再由证券交易网点返还给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申购款项划入主承销商的资金结算账户。主承销商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根据相关约定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网上发行新股登记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