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房价要注意哪些方面?

关注评价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征收的评估机构应该由被征收人选择,因为很难让所有人都满意。如果大家都不同意,那么我们可以在评估机构中通过多数决定规则或者随机抽签来决定。房屋征收协助主管部门在评估机构的评估阶段发挥了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不得干预其工作。直接主管机关指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关注评估机构的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评估机构的工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

即法律要求所有的鉴定人,但凡是与征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回避。被征收人对评估有异议的,也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房地产价格评估。

注意评价方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估价方法,选择一种或几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同类不动产有交易的,应当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征收有经济利益的房屋或类似不动产,应当采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在建的,应当选择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或其具有经济利益的类似房地产应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可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的,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并对各种评价方法的结果进行检查比较后合理确定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