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否可以竞争性谈判?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中的工程招标不能使用竞争性谈判,只有合格的货物或服务才能使用竞争性谈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条*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新的招标无法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迫切需求的;

(四)总价无法预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