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安区的农民,但是我已经在Xi高新区工作10年了。我想租公租房吗?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具有Xi、长安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在申请公租房时,应符合这些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Xi市区居民人均年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月不到1732元。

申请人将由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区、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审批并公示。

公租房面积设置为30平方米(一室一厅)和50平方米(两室一厅)。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携带《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批表》和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储机构进行登记。

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住房的,由区收储机构抽签确定配租资格。

租金标准初步定为政府投资的项目,当地区域租金不高于60%。

开发商的建设租金按照当地区域租金不高于80%收取。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每年复审一次,每三年复审一次。

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租户,应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