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为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首次公开发行首日,投资者申报价格应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1)在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20%的发行价格,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2)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区间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为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无开盘价的,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
2.在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幅超过65,438+00%的,交易所将暂停盘中交易;日内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交易所将不再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而停牌的,停牌时间为30分钟。若停牌持续14:55,当日14:55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1.股票上市首日全职投资者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65,438+发行价格的0.44%,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有效申报价格区间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为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采用集合竞价方式,有效竞价幅度为发行价的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竞价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暂时存放在交易主机中。当连续竞价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会自动取出申报,参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无开盘价的,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
三。日内成交价较上市首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的,交易所将临时停牌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或取消申报。复牌时,已受理的申报恢复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的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若临时停牌时间超过14: 57,将于14: 57恢复交易,并以集合竞价方式恢复接受申报。
4.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
在收市竞价阶段不允许取消申报。
5.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集合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新成交价的65,438+00%,但不得超过全天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