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具体来说,听证会上提出的所有意见都必须在最终裁决中得到决策者的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中,正式听证通常由抽签选出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定的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庭审完全克隆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各抒己见,还出示了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庭审判一样做出最终裁决,裁决必须详细回应双方观点,否则裁决可能因司法审查中的程序问题而无效。它是一种制度,安排或处置只有在有关各方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后才能设立和实施。听证又称听取意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
听证的具体过程
1,关于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的听证会是否应当报主任会议或者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草案》起草过程中考虑的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请考虑是否可行。日本需要议长的批准。美国的情况需要咨询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了规定时间、地点、目的等内容外,还强调了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必要背景资料,简介中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让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听证事项的介绍应该更加详细。否则,如果公众不知道听证会的问题,不知道会不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关心或参与听证会,所以听证会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草案规定了某些原则,即公正、合理和平等的原则。同时在四个方法中指定。一是听证陈述人申请人数少于听证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的,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全部列为听证陈述人。二是按照报名时间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第三,一部分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个群体选出的代表。四是听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的。
4.关于听证的义务
《示范草案》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负有责任而知道一些情况,从而拒绝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的行为。应该注意的是,这样的主持人不应享有特权。不仅要求他们提供书面材料,还要求他们出席听证会,接受证人和其他听证主持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主持人的保密和费用。
本规定由听证机构负责。首先是保密责任。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部分个人信息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他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二是听证会发言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参加听证会的合理费用。听证机构不需要向所有听证主持人支付听证会产生的费用,因为参加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但对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生活在城市低保线以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支付合理的费用。
6.收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参照人民法院的旁听办法,按照到达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与听证和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