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局属各学校:

现将《淄博市2022年中考招生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淄博2022年中考录取工作细则

2022年,全市中考招生将继续依托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实行自主招生、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多种录取形式。

第一,提前录取

提前录取包括特色学科自主招生和艺术、体育、科技类招生。以考试科目合格为录取基本条件,招生学校组织实施特色学科自主招生计划和审核确定的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1)特色学科自主招生。由自主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办学情况和特色建设需要,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确定自主招生推荐和录取标准,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17年6月至19年6月,相关学校按照审核通过的自主招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0日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导入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2)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录取。首次参加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6月20 -22日,招生学校按照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招生和专业测试工作,并按一定比例颁发职业资格证书。7月1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根据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通知中的提示,精心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7月3日前,高中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要求,根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现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二、综合录取

(1)志愿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形式为网上填报,分两次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 -6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志愿申请分两种:第一种是“3+4”对口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1志愿;第二类是高中,其中普通高中设置1个志愿生,3个非志愿生(3个非志愿生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不含“3+4”对口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学校设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学校设2个平行志愿供报选专业。

考生须自行登录淄博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及填报志愿通知的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初中以后选择填报职业教育学校志愿的考生,必须填写专业是否有调剂。

(2)集中录取。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7日-12。按照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3+4”对口培养(不含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培养)的顺序,按照各校录取原则选拔学生。一旦被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1.“3+4”对口通过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录取。以全市为单位,计算机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3+4”对口培养应在全市考生前55%,非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以上,其中艺术类考生中考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全市考生前75%;原则上,被高等师范教育录取的考生成绩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经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录取。

2.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1)划定区县投档分数线。提取招生管理平台中考生的第一志愿信息,将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不同区县的成绩进行排序,然后根据各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各区县的投档分数线(不包括提前自主招生考生、特长生和“3+4”对口培养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考生)。

(2)指标生计划招生。试点项目在初中进行。符合各初中提高线以上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达到5B3C、5B3C,由计算机分为两个批次,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意愿,首先从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为5B3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择优录取的方案。有备用计划的,从HKCEE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5B3C以下的科目中,按考试科目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计划满为止。初中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以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

(3)非指标生计划招生。非指标生计划在区县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指标生录取结束后,计算机将把区县符合提高线以上基本录取条件的剩余考生,按照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在5B3C及5B3C以下分为两个批次,分别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HKCEE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科目成绩至少为5B3C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搜索每个考生填报的非指标生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只要搜索到的三所学校中有一所合格学校,就被该校录取。如有备用计划,将根据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水平在5B3C以下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搜索各考生填报的非标准生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只要搜索到的三所学校中有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就会被学校录取,直到招生计划满为止。

3.初中毕业后自愿报考职业教育学校(不含“3+4”对口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在全市进行。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全市所有考生按初中后职业教育学校录取原则,由计算机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搜索每个考生报的两个志愿学校。只要搜索到的两所学校中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就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报考意向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3)征求志愿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将于7月12、18:00前公布,并组织之前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7月13日按第一志愿录取程序录取学生,直至招生计划已满。

在提档线以上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适当降低提档线,但最低不得低于提档线的85%。

三、关于招生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关于民办高中录取考生的问题。经市教育局批准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并面向全市招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在未填报志愿的情况下与相关学校签订录取协议的,其录取资格不予确认。民办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中考招生管理平台私自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

2.关于对并列候选人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考试科目成绩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的,超出部分考生首先参考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还是一样,那么参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成绩高的先录取。还不分胜负的一起录取。

四、考生举报

7月14日前,市教育局将通过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公布所有学校的录取名单。普通高中将于7月15日至7月16日张贴录取名单,组织考生填报。学生须凭准考证或初中学籍证明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限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应将未按时报名的考生名单及相应的考生信息库,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7月28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提供的名单办理退档手续。未办理入学登记的考生所空出的招生计划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