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国语学校中考录取标准
2010厦门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新生530名,其中岛内440名,外90名。报名条件和录取方式如下:
●报名条件:①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习惯;(2)小学毕业考试英语成绩优秀(在小学尚未参加毕业考试的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须在五年级、六年级下学期、上学期英语成绩评定为优秀),对学习外语有浓厚兴趣,口齿清晰,模仿良好;(3)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报名方式:①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考思明区、湖里区公办小学的毕业生,在初招报名表的特色学校中填写“外国语学校”作为第一志愿。②在思明区、湖里区合法民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和在岛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岛内继续深造,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持初始招生表等材料直接向外国语学校提出申请。(三)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办法由外国语学校与各区教育局协商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录取名额:①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国语附小)及回思明区深造的265人;②湖里区公办、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回湖里区继续深造的160人;③15外语附属小学毕业生(非通用语种另列,须为今年2月22日前在我校实际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④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共90人,各区录取名额由外国语学校与各区教育局协商后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录取方式:①根据录取名额,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思明区1.060名学生(不含附小),湖里区640名学生,附小60名学生,共计1.760名学生,参加外国语学校组织的组织。(二)外国语学校根据思明区(不含外附小学)、湖里区、外附小学的录取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者,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将根据测试结果依次面试。(4)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由外国语学校通知个人。
●组织机构:思明区、湖里区公办小学根据本区学生初始登记表汇总填报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名单,于6月5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数据报送区教育局。6月6日,思明区、湖里区教育局将本区公办小学报考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汇总数据报送市招生办。到私立小学就读并返回岛内户籍所在地继续深造的申请人数据,由外国语学校汇总后报送市招办。市招生办组织电脑抽签,抽取参加外国语学校英语学习能力测试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