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招生指南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是在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协商在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将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均可报名。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础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可以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下同)。高考成绩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专项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达到20分(高考非总分750分的省份折算为750分四舍五入,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达到20分)。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方面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专项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同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须按要求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jcx kzs/sch/10610
(2)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人须符合学生所在年度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入围评估方法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类考生,省级招生计划数按我校强基计划的4倍,根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及入围标准将于2020年7月26日在相关平台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为准。
(四)评估程序和方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础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如下:
打印准考证:2020年8月1
2.评估程序
(1)考核内容:体能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评估时间:
体能测试:2020年8月1日下午
综合能力评估:2020年8月2日
(3)考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评估方法
(1)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档案审核,满分100。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在综合面试过程中,专家将审核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核实档案的真实性。综合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能测试
要求考生在1项(立定跳远)或2项(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项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项目体能测试细则》)。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会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备注:我校考核办法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五)录取方式
1.综合分数的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 100分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位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生源高考满分×100。
(2)100分高考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入围我校考试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物理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如果其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将进行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
(2)对综合素质档案弄虚作假或在考核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向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被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4)考核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入学考试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6)江苏考生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校强基础招生计划的所有考核环节都将全程记录。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违纪问题,请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2)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积极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式的公平性。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方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苑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件: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的政策法规与《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有冲突的,以章程为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附:电子科技大学2020强基计划体能测试细则。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