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公租房政策如何?
钦州公租房政策: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优先承租原租赁房屋。
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一)租赁期满5年后,承租人可选择其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
钦州公租房政策(二)公租房价格以综合成本为基础。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部门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三)公共租赁住房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交面积按规定交纳租金。
钦州公租房政策(四)公租房可以继承和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赠与等市场交易。
抵押价值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70%。
如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主城区其他住房的。,并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或因特殊原因需要抵押的,政府按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