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顺德小学入学如何加分?

因为今年有新政策出台,容桂街的实施细则预计在3月底或4月初公布。你可以关注容桂教育信息网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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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供你参考!

附有完整的细节:

附件1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评分指标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专项指标和各镇(街)自定义指标四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分指标包括急需紧缺人才、特定公共服务领域、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竞赛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纳、计划生育等。除了“社会贡献”这一项分数可以累加父母双方的分数,其他都是申请人自己打分。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本指标

1.个人素质得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1)学历分数。评分标准:初中20分,高中(中专、中职)40分,专科60分,本科80分,硕士生100分,博士生120分。分数按最高学历计算,不累计计算。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评分标准:初级技师、事业单位5级,中级技师、事业单位4级,高级技师、事业单位70级,技师、事业单位2级,技师、事业单位90级,高级技师、事业单位1级,专业技术资格6544级。按最高专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得累计计分。

2.参与分数。评分标准:参加广东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1年每险种累计得分1.5分,最高分75分;在我市参加上述社会保险的人员,每满1年,每个险种累计0.5分,最高加分25分。

3.居住分值=房产分值+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

(1)财产情况。评分标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且家庭成员人均面积大于我区申请公租房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以公告为准)的,加80分。

(2)居住证年限。评分标准:连续有效居住证每1年累积5分,最高50分。

二、奖金指标

1.急需人才。评分标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25分。按最高分项目计分,不累加分数。

2.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评分标准: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基层医疗、养老、助残等特殊困难岗位的从业人员。在本市每1年将记4分,最高记20分。

3.专利创新。评分标准:近5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件产品1分。多人拥有专利的,发明人获得的分数按30/(数+1)计算。如果是第一专利权人,则加一个平均分,即分数“乘以2”进行积分。近5年实用新型专利:1项20分。多人拥有专利的,发明人获得的分数按20/(数+1)计算。如果是第一专利权人,则加一个平均分,即得分“乘以2”。累积积分。近5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1产品10分。多人* * *拥有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得分计算为10/(人数+1)。如果是第一专利权人,则加一个平均分,即得分乘以2。累积积分。

4.认可和奖励。评分标准: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受到县级党委政府或科级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累计30分,最高60分;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累计60分,最高120分。在佛山工作生活期间每获得一次县级奖励,获得10分,最高20分;每获得一次地厅级以上奖励,累计20分,最高40分。我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按县级进行表彰奖励。

5.在比赛中获奖。评分标准: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60分,二等奖65分,一等奖75分;获得市级技能竞赛三等奖成绩为80分,二等奖成绩为85分,一等奖成绩为95分;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分数100,二等奖分数110,一等奖分数120;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130分,二等奖140分,一等奖150分。累积分数。

6.社会贡献。评分标准:根据以下标准对广东省近5年的社会服务进行评分。新市民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时,社会贡献分数可以为双方父母累计积分。

(1)每50小时参加志愿服务得2分,最高20分;参加我市志愿服务,每50小时额外累积1分。最高加分10分。

(2)无偿献血每200毫升加2分,最高分10分;我市无偿献血每200毫升累计1分,最高加分5分。

(3)在我市,本人作为志愿者累计65,438+00分成为中华骨髓库,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50分。

(4)根据有关措施,积极举报我市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经核实,每例1分,最高20分。

7.投资税。评分标准:

近五年(纳税期)我市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每满500元为1分,个人缴纳的工商活动个人所得税以外的税收累计每满1万元为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收按个人在经营主体中的出资比例计算,出资比例以登记部门核准的章程为准)。

8.卫生防疫。评分标准:

(1)自愿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得1分。

(2)自愿参加婚前体检或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获得1分。

(3)按岗位要求报考健康证者,得1分。

9.缴纳住房公积金。评分标准: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加3分。在本市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缴存1个月积0.2分,累计最高12分。

10.评分标准:

(1)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所在地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结婚),到达我市后在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按相关办法进行了验证,并按证件管理期限及时换发,得3分。

(2)申请人或其配偶自觉按政策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上环10分,结扎20分。

(三)申请人或其配偶按规定每年至少参加三次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总分1年以上10分,2年以上15分,3年以上20分。

第三,特殊指标

1.综合住户项目特别指数

(1)个人基本信息得分=年龄得分+婚姻状况得分(仅用于积分录入)。年龄评分标准: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人员5分;50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积分增加1,最高分15。婚姻状况评分标准:未婚者(不包括已生育的未婚者)或已婚未生育者10分。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标准:违反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已治疗5年的,每1个子女扣50分。

(3)违法犯罪扣分。标准:近五年内被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每次扣50分。近五年内犯罪过失,情节轻微,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近三年内受到行政拘留的,每次扣15分。

2.积分入学特殊指标。

(1)基础教育。评分标准:适龄儿童在我市教育部门注册的幼儿园就读的,每1年累计1分。在我市义务教育小学(含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流动人口子女,每1年获得1分。两项不能同时计分。

(2)政策内生育奖励30分。

四、乡镇(街道)自定义指标

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总分不得超过20分。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积分。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含收养)的新公民,受到处理未满5年,或者申请积分时申请人未处理完毕的,取消其申请积分资格。

2.刑事犯罪。有严重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和严重过失犯罪记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涂改或使用伪造、涂改的申请材料的,每份虚假材料扣4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已取得入户或入学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清除积分;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违反相关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录取总分=基本分+加分+专项指标+镇(街道)自定义指标。

入户总积分=基本分+加分+专项指标+镇(街道)自定义指标

其他公共服务分=基本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