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因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
引进单位为县属事业单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0个,乡镇事业单位30个,在企业开展五年制服务。引进单位、职位描述、名额详见《2022年樊氏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该职位所需的资格。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资格
1.引进对象:2022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托生、定向生)。2020年、2021年由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2022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可在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村官”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含2018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等五类人员。他们可以在服务期满后两年内申请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并通过考试。
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在国(境)外取得学位并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工作单位未落实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8月1986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8月1981后出生)。
4.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樊氏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其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包括高等学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研究生专业和具有境外学位的专业等。)应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鉴定。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必须与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未申请注册的主要情况
1.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 * * *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被认定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介绍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从引进人才报名到录用期间,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除另有规定外,公告之日为上述引进条件的截止日期。
(一)公告
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官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忻州组织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樊氏人民政府网站(。
(2)注册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栏目(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00至2022年8月26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22年8月27日12:00。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不合格的,要如实说明原因;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退回申请人补充。
资格初审结果于2022年8月27日12:00在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复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查询自己后期成绩的关键字符,一定要牢记。
5.考试的比例。
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5的,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拟引进名额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引进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并列者纳入面试人选。最终入围人数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人数与拟引进人数少于1:1的,应相应减少拟引进人数至1:1。如果拟引进人数减少到1,仍达不到1,应取消拟引进岗位和名额。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查阅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通知。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如有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下图)。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一定要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
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5及以上的,进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笔试用时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应与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致)。缺少证件或者证件内容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到期或遗失,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通过健康码、旅行码、体温测量等检查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疫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樊氏人民政府网站。
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及学历、学位证书、Xuexin.com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学位证书(认证)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封存证明;境外学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及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合格证明。尚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派出的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将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县(市、区)教科局审核盖章;”未取得服务证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市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项目的,由服务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参加笔试后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的,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面试
面试委托异地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面试入围名单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拟定面试方案,报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社局备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100。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评价,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面试和加试成绩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
如有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且不具有竞争性的职位,只对不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7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5分及以上,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同日在考点、樊氏人民政府网(公布。
(6)身体检查和调查
体检由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等环节成绩,按照职位介绍名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关于修订》
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体检结论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在具有体检资格的同级或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需要回避关系的医师和检查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2022届毕业生(不含2020届和2021届毕业生)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平时思想政治表现,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山西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由单位提供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引进单位可电话回访、函询或派人到申请人所在的研究生院、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信息和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名额,由体检、考察考生按照1:1的职位介绍名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共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樊氏人民政府网站与用人单位签约(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
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企业服务人才30名,试用期一年合格后办理招聘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内。试用期满,由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结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意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引进人才单位和引进人才在聘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或调动。违约者按不合格处理,并支付违约金65438+万元,上交樊氏财政。
外来人员应诚信申请。进入公示及其后续环节后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1)工资和待遇
引进人才聘用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享受全额工资,由县财政承担。
入门治疗
1.根据《忻州市引智引智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忻组通字〔2020〕34号)和《繁峙县委办公室、樊氏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樊氏引智引智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繁峙办发〔2021) 签订不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国家“双一流高校和学科”、世界前200名高校博士生,在省、市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助,硕士生在市级资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享受期为3年。 30名入驻企业服务人才由企业承担,另外20名引进人才由县财政承担。
2.根据《繁峙县委办公室、樊氏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樊氏引进人才和引进知识分子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繁峙办发[2021]31号),对签订聘用合同不少于5年的普通高校博士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30名入驻企业服务人才由企业承担,另外20名引进人才由县财政承担。
3.建立企业年度绩效奖。入驻企业的服务人才通过年度考核的,由企业负责发放不低于5万元的绩效奖。
5年服务期满后,入驻企业的30名服务人才原则上根据事业单位空缺情况作出工作安排,也可协商继续留在企业。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樊氏纪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认真核查群众的举报、投诉和控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工作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考生能及时得到有关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系统,加强应急处理。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整个引进过程中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处理引进人才过程中的各类标准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2)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构建全流程公开机制。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才引进的公信力,人才引进的信息、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信息引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以及拟引进人才的信息,要及时在公告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介绍信息中,需要明确相关人员的回避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加强监督检查。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引进的监督。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特别是笔试、面试的监管。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和举报。人才引进中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今年疫情防控形势给人才引进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的要求,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申请人应认真及时了解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