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扶贫工作者有哪些优惠条件?
山西省对农村事业单位扶贫工作人员有以下优惠条件:
1.生活补贴。服役期间每月生活补助3500元,每年给予交通补助500元。新录用人员在职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
2、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由个人承担。
3、职称评定,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4.服务期满后,招录公务员时,拿出部分职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
5.服务期满后进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省、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时,按比例设置专项招聘岗位。
6.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享受初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