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没有工作怎么办?

港籍、澳籍、外国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日到区教育中心、乡镇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审核并代为采集信息(详见中心网站“小学入学2015视同本市户籍,港籍、澳籍、台籍、外国籍适龄儿童及所有超龄儿童统一采集信息。”

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出具在京就读证明的港澳地区适龄儿童,在区内居住的,以“多校联合电脑派位”方式进入我小学就读,在乡镇居住的,以“派位入学”方式入学。我区小学未毕业的港澳毕业生入读初中。通过“五证”审核取得在我区就读证明后,联系初中入学。

外来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和初中入学,应当到市教委批准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就业证明、本人在京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户口簿、北京市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在当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到居住地的区县教委,学校难以接受的,可以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