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安徽省裕安区新安镇。我父亲拆除了旧房子,在原址上建了一座新房子。请问如何办理房产证?

第一,要确定老房子有没有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或者规划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

第八十三条申请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城乡规划;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请村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的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告登记申请。公告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