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房产如何公证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主管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亲自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不予受理。
2.公证受理。公证处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公证申请由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将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内容签署公证谈话笔录。
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问题,公证员也会在签订财产协议后告知当事人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3.公证审核。公证员受理公证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整或者有疑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应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其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房产预售、销售许可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请房地产公证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政策,并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