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也就是古希腊和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制度。它的形成是原始社会解体和奴隶制制度形成时期,氏族贵族与平民斗争和奴隶制经济发展的产物。早在公元前7世纪末,雅典贵族与平民的矛盾就已经发展到非常尖锐的程度。公元前594年,双方选出的仲裁人梭伦进行改革,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提高了公民大会的权力,调整了公民集体中不同阶层的利益,奠定了雅典民主的基础。庇西特拉图(约公元前7世纪末-公元前527年)及其后裔的暴虐统治(公元前560年-公元前510年,有两次中断)客观上打击了士绅贵族,提高了小农作为公民的经济地位,促进了雅典的经济文化发展。公元前509年,克里斯蒂安改革以区域组织取代血缘组织作为国家的行政单位,削弱了氏族贵族在各方面的影响,促进了雅典民主的发展。波斯战争的胜利极大地促进了雅典奴隶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引起了雅典公民不同阶级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并导致了公元前462年(或公元前441年)厄菲阿尔特和公元前443年佩里克莱斯的改革。这些改革剥夺了帝国执政官组成的贵族议会的权力,将权力分别交给了公民大会、人民法院和500人议会,从而使民主政治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军事殖民制度、各种社会福利捐赠、对公民的补贴和大规模建设,使占公民大多数的小生产者享受到了一定的有保障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在佩里克莱斯统治时期(公元前443年-公元前429年),雅典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都达到了顶峰,成为一个霸权国家和控制希腊世界局势的主要文化中心。
雅典政体的本质;
1.雅典政权的本质是城邦民主治理,即城邦中所有公民享有平等权利,行使国家行政权,参与国家管理。
2.城邦民主形成的条件:
民主依赖于奴隶经济,因为只有奴隶劳动才能为奴隶主参政提供必要的财产和时间。由于这一条件,雅典原有的政治权力被奴隶主垄断。他们垄断它的原因是他们有财产和闲暇。
3.雅典民主的形成过程:
起初,氏族贵族垄断了国家权力。后来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雅典出现了新的工商业奴隶主阶层。
在这个阶段,政治仅限于少数贵族。
氏族贵族与工商业奴隶主的矛盾导致了梭伦的改革,使无产阶级日益取得权力,旧的氏族贵族受到排挤。
梭伦的改革使无产阶级的大多数主宰了国家的政治生活。
梭伦改革后,平彻图专制政治形成,推翻平彻图专制政治后,克里斯蒂改革,强化了民主的社会基础。
克里蒂斯的改革取得了高度的发展,所有的自由民都可以参与政治。所有的官职都对各阶层的公民开放,雅典人民完全控制了这个国家的一切。
二、雅典的政治结构:
1.装配:
公民大会是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利包括:立法、执法、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宗教事务、高级公职人员的任免。
公民大会对雅典所有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开放,因此公民大会的权力不受监督。公民大会体现了主权属于人民的原则,是雅典公众舆论普遍表达和集中的最高形式。
2.500人委员会:
由500名成员组成的议会使附属于公民大会的会议机构和执行大会意志的常设机构能够为大会准备法案,主持大会并在大会之后主持一些日常的高级行政、监督和司法职能。
如何让所有年满30岁的雅典公民都能当选500人议会的议员,没有任何财产资格限制,并且可以连任一次,任期一年?这体现了机会均等、轮流执政的规则和制止官僚主义的明显动机。这反映了雅典民主的第二个特征:直接民主。这既体现了这一特点,也使得雅典不可能产生专家政治,政治结构基本上是议事与执行融为一体。
3.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雅典的日常司法机关。其职能比较单一,主要审理除杀人以外的一切公私诉讼。它还审查一项法律或政策,包括公民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违宪。如果违反宪法,人民法院可以宣布撤销该法律或决议。此外,高级和初级公职人员的资格必须由人民法院审批。
从本质上讲,人民法院泵不仅是公民大会司法权的延伸,也是公民大会正常运行的监督和调节机构。它体现了雅典民主治理的另一个特点:贯彻“法治”原则。
雅典法院的法官由所有地区选举产生。任何30岁以上的公民都可以被选来担任这个职务。陪审员总数为6000人,每年选出后通过抽签分配到各个法院行使职权。他们也是法官。每个法院都有一个庞大的组织,通常超过500人。法院与全体公民一起行动和作出判决,它像公民大会一样直接代表人民。
4.行政和军事机构:
行政和军事机构分享处理军事、宗教、工商、市政管理和其他具体事务的权力。一般各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机构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这些机构的所有公职人员都是从30岁以上的公民中选举产生的,大多数通过抽签,少数通过举手。
思考:
1/雅典的政治结构,通过选举制、事后制约制、分权制、有限责任制的安排和划分,使得雅典的国家权力断在许多公民个人手中,任何形式的个人独裁或小集团寡头政治都是不可能的。
2/雅典的政治结构只有在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才能实现。
3/雅典的政治结构是法治高于人治的体现。
第三,雅典民主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1.雅典民主所倡导的主权在民原则成为西方民主实践所遵循的政治学基本原则。
主权在民,时不时生活在雅典的普通百姓,而是指享有合法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雅典的“公民”和“公民权”的概念非常发达。公民权是指: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和公民权。公民权是指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国家是控制的主体,是国家主权的维护者,其次是构成国家并受国家治理的个人。
2.在现代西方政治制度下,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主要是通过公民的政治参与来实现的,雅典的民主无疑包含了最早的公民政治参与的经验和启示。
现代西方政治制度是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无疑来源于雅典的直接民主。这是因为直接民主只有在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代议制民主取代直接民主是必然的。
3.雅典民主的“法治原则”与西方民主的“宪政法治原则”密切相关。
西方政治学认为,法治原则包括:国家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建立宪政制度;通过分权制约国家权力;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保护公民的自由和财产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显然,这些原则大多可以在雅典民主司法政治的古老原型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