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征税?全额发票?差额开票?老会计带你秒懂。
如何理解差别征税?官方声明是这样的:
简单的理解就是:假设你开了一家公司A,赚了654.38+0万元,其中80万元支付给第三方。如果业务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允许你从654.38+0万元的收入中扣除80万元,只对剩下的20万元征税。
允许哪些商家选择差别征税?一* * *有24种情况。根据发票开具形式的不同,这24种情况可分为两类:
差额征税的全额发票:
差别税收差别发票:
差额开票与全额开票
要区分清楚这两件事,首先要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原理说起:
甲公司将一批价值200万元的货物卖给乙公司,乙公司以3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如果要缴纳增值税,A公司按照200万元纳税,B公司从A公司取得的200万元中包含的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只需要654.38+0万元的税款;
如果C公司再销售400万元的货物,他可以用来抵扣的是300万元的进项税,他只需要缴纳剩余的增值税1万元,这是上一个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用来在下一个环节抵扣。
差额税可以全额开票是因为卖方之前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所以征收差额税。但为了在后续环节不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扣除的部分视为缴纳了税款,允许全额开票。
差额开票就好理解多了,因为抵扣的部分不交增值税,当然也不能全开票抵扣,只能差额开票。
全额发票
让我们举一个建筑服务的例子来说明:
甲公司于65438+10月6月将某建筑工程分包给乙公司,费用300万元。B公司将654.38+0万元分包给C公司,支付工程款后取得相应的普通发票。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
B公司本月应纳税额=(300-100)÷(1+3%)×3% = 58300元。
B公司收到A公司3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300÷(1+3%)×3% = 87400元。
差额开票
让我们举一个旅游服务的例子来说明:
B公司是一家旅游服务公司。2006年6月承接了A公司的旅游服务业务,盈利300万元。其中,60万元的景区游览服务外包给c公司。
旅行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门票费、保险费分别为654.38+0.5万元、654.38+0.5万元,均凭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B公司本月应纳税额=(300-60-15-5-10-10)÷(1+6%)×6% = 113200元。
B公司收到A公司3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300-60-15-5-10-10)÷(1+6%)×6% = 65438+。
无论是差额开票还是全额开票,对应的都是差额征税,把握开票的关键点就是要把握增值税的抵扣原则——上一个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必须在下一个环节抵扣,没有缴纳增值税的部分不能抵扣,所以当然不能进行全额开票。